LET

LET 函數可讓你定義已命名的變數、指定變數值/計算結果,以及在表示式中參照這些項目。

LET(名稱, 值, 名稱⋯, 值⋯, 計算或名稱)

名稱: 給要定義的第一個變數的名稱。

值: 指定給變數的值。

名稱⋯:包括另外一個要定義的變數(可留空)。

值⋯: 指定給任何其他選用變數的值。

計算或名稱: 要給另一個變數以進行定義的名稱,或使用 LET 函數中的名稱的計算。必須是最後的引數。

備註

  • 必須定義最少一個成對的名稱/值,但 LET 支援最多 126 對名稱/值。

  • LET 可讓你定義表示為公式代號的變數名稱。在定義這些項目後,他們可以出現在預先輸入項目中,並在函數的其他位置參照。

範例

假設某項支出的日費為 10 元,你想計算該支出在一週的成本。在以下的範例,「費用」為變數名稱,「10」是指定給該變數的值,「費用*7」可以計算每週的成本。

=LET(費用,10,費用*7) 會傳回 70。

如要分開計算並比較該項支出在特定某一週、某一個月和某一年的成本,你可以將變數指定給每一段時間。在以下的範例,變數 x 和值 7 代表一週;變數 y 和值 30 代表一個月;而變數 z 和值 365 代表一年。

=LET(費用, 10, x, 7, y, 30, z, 365, 費用*x) 會傳回 70,這是一週的成本。

=LET(費用, 10, x, 7, y, 30, z, 365, 費用*y) 會傳回 300,這是一個月的成本。

=LET(費用, 10, x, 7, y, 30, z, 365, 費用*z) 會傳回 3650,這是一年的成本。

如要計算那些每日支出在特定時段的成本(例如 2 年、2 個月和 2 週),表示式應寫成:

=LET(費用, 10, x, 7, y, 30, z, 365, 費用*2*x + 費用*2*y + 費用*2*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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