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充电设备声明

产品名称

额定传输功率

额定工作频率

型号

iPad

5.6W

127.7kHz

A1980、A1979、A1876、A1983、A2229、A2233、A2228、A2231、A2316、A2325、A2377、A2460、A2378、A2462、A2567、A2569、A2588、A2591、A2759、A2762、A2436、A2766

iPad

1.4W

13.56MHz

A2902、A2904、A2898、A2900、A2836、A3006、A2925、A3007、A2993、A2996、A3266、A3268、A3270、A3271、A3357、A3359、A3360、A3362、A3459、A3461、A3463、A3464

  • 设备采用的无线充电机理为磁感应;

  • 设备符合国家《无线充电(电力传输)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产品质量、电磁辐射和电气安全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等有关规定;

  • 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场景或使用条件、扩大工作频率范围、加大传输功率(包括额外加装功率放大器);

  • 不得对其他合法的无线电业务及台(站)产生有害干扰,也不得提出免受无线电干扰和辐射无线电波干扰的保护要求,如对其他合法的无线电业务及台(站)产生有害干扰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采取措施消除有害干扰后方可继续使用;

  • 无线充电设备禁用区域,禁止使用无线充电功能;

  • 使用无线充电设备如对广播业务的接收造成影响,应立即停止使用无线充电设备;

  • 在船舶、航空器和铁路机车(含动车组列车)内使用无线充电设备应当遵守本规定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Morty Proxy This is a proxified and sanitized view of the page, visit original site.
有帮助?
字符限制: 250
最多 250 个字符。
感谢您的反馈。
Morty Proxy This is a proxified and sanitized view of the page, visit original s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