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T

LET 函數可讓你定義具名變數,為變數指定值/計算結果,並在表示式中參照這些變數。

LET(名稱, 數值, 名稱⋯, 數值⋯, 計算或名稱)

名稱: 要賦予第一個待定義變數的名稱。

數值: 指派給變數的值。

名稱⋯:包含要定義的其他變數(可留空)。

數值⋯: 指定給任何其他選用變數的數值。

計算或名稱: 要賦予另一個待定義變數的名稱,或是在 LET 函數中使用變數名稱的計算。必須是最後一個引數。

附註

  • 至少需定義一對名稱/值,但 LET 支援最多 126 對名稱/值。

  • LET 可讓你定義以公式記號表示的變數名稱。一旦定義後,這些值可以出現在預先輸入中,以及在函數的其他位置被參照。

範例

假設某項費用每日費率為 10 美元,並且你想計算該費用一週的花費。以下範例中,費率是變數名稱,10 是指派給該變數的值,費率*7 則計算每週花費。

=LET(費率,10,費率*7) 會傳回 70。

如需分別計算和比較該費用在一週、每月和每年的花費,你可以為每個期間指派一個變數。以下範例中,變數 x 和值 7 表示一週;變數 y 和值 30 表示一個月;變數 z 和值 365 表示一年。

=LET(費率, 10, x, 7, y, 30, z, 365, 費率*x) 會傳回 70,代表每週花費。

=LET(費率, 10, x, 7, y, 30, z, 365, 費率*y) 會傳回 300,代表每月花費。

=LET(費率, 10, x, 7, y, 30, z, 365, 費率*z) 會傳回 3650,代表每年花費。

如需計算每日費用於特定時間範圍(例如 2 年、2 個月及 2 週)的花費,其表示式為:

=LET(費率, 10, x, 7, y, 30, z, 365, 費率*2*x + 費率*2*y + 費率*2*z)。

也請參閱LAMBDALAMBDA.APPLY
Morty Proxy This is a proxified and sanitized view of the page, visit original site.
有幫助?
字元限制: 250
最大字元限制為 250。
感謝您的寶貴意見。
Morty Proxy This is a proxified and sanitized view of the page, visit original s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