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BIN

COMBIN 函數會傳回可以將許多項目按照指定大小組合成群組而不計群組內順序的不同方法數。兩種引數皆為數值

COMBIN(總項目, 群組大小)

總項目: 總項目數量。 總項目必須大於或等於 0。總項目的任何小數部分都忽略不計。

群組大小: 每個群組中合併的項目數量。 群組大小必須大於或等於 0。任何小數部分都忽略不計。

附註

  • 組合與排列不同。對於組合而言,群組中項目的順序忽略不計,而排列並非如此。例如,(1, 2, 3) 和 (3, 2, 1) 是相同的組合,但卻是不同的排列。如果你需要的是排列數,請使用 PERMUT 函數。

範例

如果你以 3 個項目開始並一次對其中 2 個進行分組,=COMBIN(3, 2) 則會傳回 3。例如,如果群組是由 1、2 和 4 組成,可能的獨特群組為:1 和 2、1 和 4、2 和 4。

=COMBIN(3.2, 2.3) 會傳回 3。分數部分忽略不計。

=COMBIN(5, 2) 和 =COMBIN(5, 3) 都會傳回 10。

也請參閱PERM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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