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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知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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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知白(961年—1028年),字用晦滄州清池(今河北滄州東南)人,北宋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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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隆二年(961年)生,宋太宗端拱二年進士,歷任龍圖閣待制、御史中丞、參知政事等。後知劍、鄧、青三州等職務。又官河陽(今河南省洛陽市)節度判官。宋真宗咸平年間上疏,真宗召試舍人院,權授右正言。宋仁宗天聖三年(1025年),以工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性節儉,“自奉养如为河阳掌书记时”。[1]宋仁宗天聖六年(1028年),卒於任上,年六十八。贈太傅中書令,諡文節[2]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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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宋史·卷310》,出自脱脱宋史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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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司馬光:《訓儉示康》
  2. ^ 《資治通鑑後編》卷三八:天聖六年春正月,“壬午,工部尚書、平章事張知白卒。知白在相位,慎惜名器,無毫髮私,常以盛滿為戒,雖顯貴清約如寒士。及卒,帝為罷社宴,贈太傅、中書令,太后臨奠之,其家以貧辭敕葬,詔送終之具,悉從官給,且諭王曽等,令共恤其家。禮官謝絳議諡文節,御史王嘉言以知白守道徇公,當官不撓,請諡文正。王曽曰:文節美諡矣,遂不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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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秀民:《始祖文节公(张知白)年谱》
張知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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